1.安全檢察
(1)隨車吊出租設備的卷筒上鋼絲繩尾端的固定裝置,應有防松和自緊的性能。對鋼絲繩尾端的固定情況,應每月檢查一次。
(2)在使用的任何狀態,必須保證鋼絲繩在隨車吊出租設備的卷筒上保留足夠的安全圈。
(3)多層纏繞的隨車吊出租設備的卷筒,端部應有凸緣。凸緣應比最外層鋼絲繩或鏈條高出2倍的鋼絲繩直徑或鏈條的寬度。單層纏繞的單聯隨車吊出租設備的卷筒也應滿足上述要求。
(4)起升機構和變幅機構筒體內無貫通支承軸的結構時,筒體宜采用鋼材制造。
2.隨車吊出租設備的卷筒的報廢
隨車吊出租設備的卷筒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報廢。
(l)裂紋。
(2)隨車吊出租設備的卷筒壁磨損量超過原來壁厚的20%。
(3)繩槽磨損量大于鋼絲繩直徑1/4且不能修復時。 起重機械的各機構中,制動裝置是用來保證起重機能準確、可靠和安全運行的重要部件。